三谈印刷企业的环境保护问题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行业,印刷业应该坚决贯彻这一指导思想。要实现协调发展,就要实事求是,就要恰当妥善地处理好保护环境与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而不是矫枉过正地简单处理问题。

笔者曾先后以《走绿色印刷道路也得要有两点论》(刊于《印刷杂志》2016年第12期)、《再谈印刷业的绿色生产》(刊于《印刷杂志》2017年第2期)为题发表文章。首篇文章在肯定印刷业应该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同时,指出应该正确处理好环境治理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防止出现因各地确定的收费标准不同,把向排放收费变相当成招商引资的旗幡,呼吁在治理工作中应防止出现按下葫芦起来瓢的现象。第二篇文章则是有感于2016年岁末出现的环保执法过程中对印刷企业一刀切的做法,指出把印刷确定为非首都功能,但不应就此认定所有的印刷工艺均为非绿色生产,以致让人对印刷产生误解,并呼吁走绿色生产道路应该从源头抓起。应该说,时间使我们对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应该重视绿色环保的认识越来越坚定,更多的印刷企业主动投入到治理的过程中。

但在与同行交流时依然能听到对有些问题处置的反映,改进这些工作对推进绿色生产有利。

其一,以生产工艺确定治理重点与收费对象比现在以产品作为界定对象来得合理。

为了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过量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于2015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明令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两个行业试行VOCs排污费征收,实施综合治理。

姑且不论把印刷业认定为治理重点、列为试点行业是否合理,单就以产品而不是以生产工艺作为征收对象就欠妥。有业内人士曾发文指出:“包装印刷的种类较多,不同的包装印刷种类和包装印刷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相差甚远,政府应该区别对待。”这是完全正确的。

在凹、凸、平、孔四种传统印刷工艺中,包装印刷采用的工艺大多为前三种。依照这几年我国油墨的生产量来推定各种生产工艺的所占比重,大致是胶(平)印展42%、凹印占40%、柔印占11%,网印、数字印刷则占比相对较低。迄今为止,相对一致的观点是:在上述四种最基本的传统印刷生产工艺中,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凹印VOCs排放量较大,胶印较少,采用水墨的柔印则应该加以推广。有数据指出,在2016年全国2800万t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中,印刷生产中产生的VOCs量为100t,大致占到全部排放量的3.57%,而凹印生产的排放量则占到印刷排放总量的70%。显而易见,凹印是治理工作的重点,胶印只需采用绿色材料很容易做到达标排放。现在以产品作为排放收费的标准,让人感到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尽合理。

其二,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征收VOCs排放费用比向所有从事包装生产的对象征收费用来得合理。

在政府把包装印刷业作为征收VOCs费用的试点行业后,那就是不管企业使用何种生产工艺,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环保,对外排放的废气是否达标都得额外支付一笔费用。这让人感到治理工作的重心不分了,赏罚机制不见了。除了企业主因为社会责任和良心,甘愿在增加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去选择采购绿色环保的原辅材料,去安装用于废气治理的环保设备,他还有什么理由一定得这么去做?何况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大部分印刷企业的毛利本来就不高,让这些企业既要扛起治理的成本,又要消化使用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绿色原辅材料的成本实在有点为难。这对社会需要的印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

可供选择的正确做法是:鼓励企业增加自身的社会责任,把坚持生产过程的环保与产品符合环保要求作为企业的应尽义务。鼓励企业从源头抓起,对使用绿色环保材料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只要企业满足了达标排放的要求,就应该允许免缴废气排放费用。如此,企业就会积极地在治理上、在选购原材料等环节上下功夫,而不至于出现像造纸生产企业刚步入废水治理阶段时所出现的奇怪现象:为了控制成本,在检查人员光临时开启设备,而在检查人员离开后关闭设备。唯有赏罚分明,以保护环境为最终目的,才有可能把事情做到点子上。

其三,以排放是否达标比以是否安装了治理装置作为企业是否投身治理的依据更为合理。

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处理再对外排放当然是保护大气环境的有效方法,但减排未必只有这一种方法,而且以是否安装了治理设备作为企业是否投入环保治理的依据有欠合理之处。因为,任何治理措施不仅存在着前期投入,而且存在着运营费用,如果采取的治理措施导致的其他负面影响更甚于治理的实际效果,那是否值得这样做就值得怀疑。

笔者先后接触过北京、上海、山东等数家采用胶印工艺的印刷企业主,他们普遍反映:只要采用绿色环保的原辅材料,胶印生产实现达标排放并不困难。与此同时,在安装治理设备后,按照现有设备的治理能力,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固然能够在原有基础上让外排废气的数值再有所下降,但效果十分有限。如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治理设备的采购需要投入资金,维持正常运营同样需要资金支撑,但加装设备后投入运营带来的效果却并不明显。既如此,投资安装治理设备的价值何在?何况尽可能减少煤电的使用与降低碳排放、改善生活环境紧密相关。

其四,只有把现有的三废处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才有助于激励企业依规办事。

在落实环保部门提出的不少要求时,也听到企业的一些呼声,认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应一味地“堵”,而应更多着眼于“疏”,有些时候疏比堵来得更重要,终究“发展才是硬道理”。

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回收处理十多年前就已明确要求,各地印刷企业也都按要求在做,但现存的问题是受固废处理能力所限,即使是双方签有合同,但越是到岁末越没有企业上门回收,以致固废在工厂堆积。这类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想办法加以解决,这才是加强保护环境的实打实的成绩。

某印刷设备制造企业的业主还说及一件令人无奈但又是实际存在的事。设备出厂前的喷漆存在着环境污染,对这一客观存在的问题谁也没有异议,问题在于如何解决这一实际问题。作为人大代表的他向当地政府建议,或是把喷漆工序放到近在周边的一家大型央企去做集中生产与处理,或是在企业采取了相关措施后许可生产。但是,当地政府既无能力与央企做交涉,又不认可企业提出的其他措施。这样做的实际结果是,规范的企业自己不去冒险,而那些甘愿冒着大不韪在夜间组织生产的厂家在偷偷地干,挥发性有机物无序排放的情况依然存在。至于未完成最后喷漆工序的设备就无法出厂,执法者两手一摊,认为这不归他们管,当然,事实也是如此。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处事有时矫枉过正,因为以前的处置有所不妥,为了纠正就寄希望于“过正”。殊不知,“过正”同样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笔者在厦门参观一家印刷版材制造企业时,听他们介绍了一件事,讲述者主要说明企业十分重视依法办事,但听着就感到有点不是滋味。这家印版制造厂说的是在欧洲,如果生产设备出现意外,导致废气超标排放,在报警提醒维修的同时,按照当地法规会提供2h的延迟处理时间,让生产企业处置。可在我国,这家企业为了证明履行中国法规的坚决性,设定为一旦超标排放,设备即刻自动停止运行。这样做似乎对外环境的影响小了,但意味着尚处于酸腐蚀或表面涂布期的长达近百米的铝材有可能全部报废。就这一点而言,为什么就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处理得实在一点,人性化一点,做到既保护环境又减少浪费。须知,过度消耗地球上有限的资源本身也是一种不环保的表现。我们需要的是适度、协调、平衡,而不是矫枉过正。

在环境治理上能走到世界的前列当然是好事,但应该进行充分调研,从实际能力出发,实事求是,而绝非在对导致事态的原委还没有完全弄明白之前,在有关的治理手段还完全没有确切把握之前,就不计后果、不顾影响地大力推行。

实事求是地说,我国政府还是十分愿意倾听意见,从事实出发的。近期最典型的案例是,为了保护环境,国家明令自2018年起禁止24种固体废料的进口,这客观上带来了原料的紧缺、纸价的上涨。在此背景下,中国包装联合会向有关方面的陈情获得认同,截至2018年2月23日,环保部已分7次公示核定62家造纸企业出口551.449t固体废纸,这个数字是2016年全年进口废纸2850万t总量的19.35%,而时间毕竟才过去全年的14.79%。

财新网的消息:“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017年)12月15日环保部正式印发的《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两份文件对申请进口的企业已有所宽容。例如,征求意见稿原本载明,固废中心放行以后,环境保护部将‘按照减量审批的原则’予以审批。正式文件删去了‘减量审批’一句。”所以在增强企业环保意识的同时,真实地向有关方面反映行业面临的情况,对正确把握与恰当处置行业可持续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十分重要,实事求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味地报喜不报忧、掩盖客观存在的问题,最终导致的是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是我国的长远方针,利国利民,所有的印刷企业都应该树立起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生产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很明确地告诫我们:“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提出来就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宁可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出上述问题,本质上还是希望把好事做好。

《环球时报》2018年1月2日刊发《2018年,中国公众期待什么》的社评中直接指出:“官员做事不能只唯上,而要多唯民。”因此,作为维护企业利益代表的行业协会就更应该敢于直面问题,帮助政府有关部门真是了解行业现状,提出符合实际的,既有助于保护环境又符合国情与行业发展现状的有关要求与措施,而不是一味地“唯上”,以至于花了钱却并未能达到想要实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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